交通部网络图建设 交通部发布关于对美国船舶征收特殊港口费的公告。 2025年4月17日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对中国海事、物流和造船行业启动301调查。自2025年10月14日起,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、中国国有化船舶和中国制造的船舶将征收额外的港口服务费。这严重违反了相关国际贸易原则和《中美海事协定》,对中美海上贸易造成严重损害。 2025年10月14日之后,经国务院批准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由美国公司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以及国际法的基本原则。由美国公司、其他组织或个人运营的船舶。由直接或间接拥有 25% 或以上股份(投票权、董事会席位)的公司、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或经营的美国船舶。一艘悬挂美国国旗的船。对于在美国建造的船舶,船舶停靠地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为船舶收取特别港口费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 1、上述船舶根据航次分阶段征收特别港口税。具体计费规则如下(净重不足1吨按1净吨计算)。 (一)自2025年10月14日起,中国港口靠泊收费每净吨人民币400元。 (二)自2026年4月17日起,在中国港口靠泊,每净吨收取人民币640元。 (三)自2027年4月17日起,在中国港口靠泊的收费标准为每净吨880元人民币。 (4)自2028年4月17日起,中国港口停靠费为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。 2、船舶在同一航次停靠多个中国港口的,仅在第一个停靠港缴纳船舶特殊港口费,后续停靠港不再收取。一艘船舶每年最多只能在五次航次中收取特别港口费。三、部委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。